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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荣县:“家校社”协同育人 助力幼儿阳光未来
时间:2024-05-29 16:06:46    来源:自贡市荣县    编辑: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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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了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强调了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重要性。2022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将“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上升到法律层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2023年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学校家庭社会在协同育人中的各自职责定位及相互协调机制,提出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明确目标。

二、工作目标

“家校社共育”助力学前教育,助力幼儿阳光未来,让孩子在三方共育环境中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三、工作思路

(一)履行主体责任

1.县教育体育局

组建“家校社共育”龙头园、示范园,以点带面分阶段实施,三年内实现全覆盖;加大督促和监察力度,按计划推进全县学前教育“家校社共育”各项工作。

组建以3个公办省级示范园为龙头园,15个规模和办园品质优良的学校附设园及民办园为成员示范园,助力我县学前教育“家校社共育”工作推进和推广。

2.幼儿园

各幼儿园充分利用公众号、家长微信群和QQ群,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健康体育课程一体化改革,推广幼儿户外特色体育活动;建立心理健康筛查、预警和干预机制,常态化开展心育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积极开发劳动课程,注重劳动实践,培养良好的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促进自理能力的提升;推广亲子绘本阅读,增进亲子互动,提升幼儿的自信心和表达能力;积极开展创新型亲子游戏活动、家长开放日等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做好家访工作、家长学校工作。

各幼儿园应结合实际,邀请司法、妇联、卫健、民政等部门及“五老”“五长四员”等人员,建立专家组,担任法治副校长、健康副校长、交通辅导员等,对家长、师生定期开展法治、卫生、健康、生命、安全等“家校社共育”专题活动。

3.“家校社共育”平台。

(1)持续深入开展“千师访万户”“院坝家长会”“安全责任包保”等家校共育活动。

(2)发挥龙头园、示范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运用已建立的青阳街道、梧桐街道家校社共育基地,持续开展好家长培训和与幼儿园的师生活动。

(3)注重加强“家校社共育”宣传工作力度,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成效。

(二)明确三个标准。

即学前教育阶段家校沟通标准、家校社协同标准和“家”“校”“社”身份和责任分工标准。

1.家校沟通标准

(1)幼儿园与家长建立平等互信关系,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幼儿在幼儿园和家庭的情况,分享幼儿的成长与进步,通报与幼儿相关的重大决策。

(2)每学期至少开1次家长会,教师与每位幼儿家长每月沟通不少于1次。

(3)有正常渠道听取家长意见,采纳合理建议,并及时反馈意见处理结果。

(4)建立健全家长开放日、家长委员会等工作机制,让家长有机会体验幼儿园的生活,参与幼儿园的管理监督。

(5)家长对幼儿园的满意度达85%以上。

2.家校社协同育人标准

(1)建全家校社指导机制,通过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

(2)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探索利用社区的自然、社会和文化资源,开展保教活动。

3.“家”“校”“社”身份和责任分工标准

“家”“校”“社”明确身份,认清责任,落实工作。“家”即家风、家庭、家长;“校”即幼儿园;“社”即社区家校社共育基地。

(1)各幼儿园应培训、指导家长,“家”和“园”共同完成辅助幼儿生活及指导幼儿学习的方式、方法,如:如何进行家庭安全教育、规范幼儿行为习惯,如何管理手机、控制看电视时间,如何进行体育锻炼等。幼儿园还应思考如何进行有效的家校沟通、制定优秀家长评选制度,选取典型家庭案例及评选优秀家长等。

(2)各幼儿园应建立“家”和“园”工作标准且形成工作清单,逐一对标完成,积累资料,形成成果。

(3)“社”即社区家校社共育基地,应思考如何开展培训、活动,规范活动程序,保障安全,形成特色课程体系。

四、工作成效

荣县教体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与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124”发展思路,对标县委、县政府对教育工作的系列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全县教育体育事业“1436”发展思路,全力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紧紧抓住质量和生命两条生命线,持续开展“千师访万户”“院坝家长会”“安全责任包保”等家校共育活动。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立荣县新时代家校社协同育人指导中心、中小学家校社协同育人指导站,有效的搭建起了“家校社政共育”平台。荣县具有良好的家校社协同育人基础,特别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开展了创新性的前期探索,形成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县教育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尤其是学前教育共育品牌初步呈现,共育成效明显跃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五、活动开展情况

(一)家校社协同育人之幼儿篇

三月春风吹满大地,小小雷锋“爱”满人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养幼儿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有爱的社会氛围。在梧桐街道支持下,街道社工站携手凤凰社区、荣县爱多社会服务中心,链接辖区小燕子幼儿园,开展“童心向雷锋·精神代代传”幼儿学雷锋主题教育活动。

荣县河西幼儿园孩子们来到荣县青阳街道“春蚕善润”家校社共育基地,感受了一节音乐活动课—《荷包蛋》,让为基地氛围激发了幼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参与性,让孩子们在快乐的学习氛围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健康的成长。

为丰富幼儿的学习生活,加强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紧密联系,做到家校社共育,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艾乐幼儿园分两次分别组织中班和大班的幼儿到梧桐街道家校社共育基地开展“幼儿爱国教育之观看红色电影”活动和“科学秀”活动。

(二)家校社协同育人之家长篇

家庭、幼儿园、社区三方合作是现代化教育的必然趋势,是学前儿童健康成长的需要。树人小学幼儿园协同梧桐街道社区开展家长心理疗愈课程“绘心绘爱.我的全家福”活动,引领家长参与幼儿园多项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与教育激情,促进家长和幼儿园教育合力高度统一,促进幼儿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进一步发展,形成幼儿园、家庭、社区有序持续、稳定的协同育人环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总目标,荣新小学校幼儿园携手青阳街道朝阳社区“春蚕善润”家校社共育基地组织了一场“家校社共育•多元化育儿”的主题活动。

(三)家校社协同育人之幼儿园篇

2024年1月30日上午,荣县旭阳镇西街幼儿园的老师们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家访。该园4岁的小朋友周川粤在爷爷、父亲相继去世后就与奶奶相依为命,奶奶只能靠低保和做短工维持生计。在了解到奶奶因病住院后,老师们提上了牛奶、水果和给小朋友的玩具前往医院看望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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